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
关于转发《关于对诈骗新手法的预警通报》的通知
各学区教育办,各学校、幼儿园:
现将公安部内部传真电报《关于对诈骗新手法的预警通报》(公刑〔2016〕3437号)转发给你们。请各办学单位将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财务人员,充分警惕新的诈骗手法,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,确保转账汇款履行核实程序,并将防骗知识列入财务人员年度培训计划。同时,加大对外宣传,有效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。
附件:《关于对诈骗新手法的预警通报》
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
2016年9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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